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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时间:2016/5/26 11:26:45 作者: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规定取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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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政信息2016年第4期]
作者: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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