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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药行业协会应邀参加

第二届全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

时间:2020/12/28 15:43:17 作者: 来源:广州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第二届全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

2020年12月25日协会秘书长李仕平应邀参加了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办、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承办的第二届全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多家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法学院校学者以及知识产权实务界、协会等人士近百人参会,同时会上发布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十大典型案例。

第二届全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

技术调查室主任邹享球与李仕平秘书长合影

技术调查官制度正式建立六年来,在理论和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和发展。目前,已有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360余人,初步建成了以技术调查官制度为基石,以技术咨询制度、专家陪审员制度、专家辅助人制度、技术鉴定制度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一篇名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一周年 结案率提升87%》,指出技术类案件的结案率同比上升87%,充分肯定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功效。但要更有效地提高技术类案件的结案率,还需采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涵盖顶层设计、中层机制和底层细节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建设。

技术调查官具有“三性”的特点: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技术调查官与技术咨询专家,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人等外部专家不同,技术调查官是法院内部的工作人员,属于司法辅助人员中法官的技术助理,受技术调查室统一管理。技术调查官主要协助法官进行日常的技术咨询,参与具体案件的技术事实调查,与外部专家沟通协调,参与现场勘验,诉讼保全,调解等事务,技术调查官制度具有高效性,便捷性以及中立性的制度优势,其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仅是法官自由心证的参考。目前技术审查意见原则上不向当事人公开,法官根据全案情况综合判断是否采纳。

研讨会围绕“制度设计的初衷及司法实践”“技术调查官选任模式及职责边界”“技术调查意见的效力及公开机制”“多种技术查明机制的技术调查官”四个主题展开深入探讨,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作主题发言,在场的专家教授、资深法官、律师结合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针对主题发言给予专业分析、精准点评。

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静、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马宪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林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炽森分别进行了发言。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主任邹享球、副主任付雄、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谭海华、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郑志柱、法官裘晶文、法官助理林奕濠、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欢、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杨文滔、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洪婧、南京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徐新、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技术调查官赵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刘尊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张苏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副庭长,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军、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子军、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让军、深圳智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总经理张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副总监张智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研究生谢宇轩、中都国脉(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公司总经理刁俐颐分别进行了主题演讲。

十大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可以给法院内部的技术调查官提供参考意见,对外也可以给高新技术产业的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一些思路,让他们能够看得到技术调查官对相关技术问题的理解。

本次研讨会充分发挥建言、桥梁、服务的作用,全国各地知识产权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深入研讨交流,为充分呈现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作用,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法治氛围,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 来源:广州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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