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康绍博) 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18日发布的《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公示》(以下简称《公示》)显示,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拟确定3家联合体为第二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并予以公示。它们分别是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
此前,工信部曾于2018年12月31日公布第一批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名单,确定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作为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单位。两批次名单共6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多是国有企业。
根据2018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小品种药(短缺药)是指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不稳定、易出现临床短缺的药品。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的企业应是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拥有20种以上小品种药生产文号和原料药配套生产能力,符合在产药品(疫苗)剂型全、质量控制能力强、配送网络覆盖广等要求,能够履行稳定生产和保障供应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