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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1/17 21:20:39 作者: 来源:国家医保局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政策,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向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增加“现金流”,缓解垫付资金压力,进一步赋能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快给钱、快赋能”,现印发《通知》对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提出要求。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体现“一个目标”“两个责任”“三个结合”“四个机制”。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2025年全国80%左右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2026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

 

二是贯通“两个责任”。国家医保局与地方医保部门同题共答即时结算,协同发力推进改革。国家医保局积极支持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及时答疑解惑,组织评估交流。省级医保部门负责落实本省即时结算工作,强化保障,及时优化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

 

三是坚持“三个结合”。坚持优化传统结算与创新结算方式相结合,充分压缩流程和时长,由原来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30个工作日减少至20个工作日。坚持基金预付与即时结算相结合,既通过基金预付增加医药机构现金总量,也通过即时结算加快医药机构现金流速。坚持试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指导地方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结算模式,以点及面,分步推开,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完成相关工作。

 

四是落实“四个机制”。建立和完善即时结算工作联络机制、定期调度机制、宣传示范机制和培训提升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各省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度和经验做法。通过实地调研、线上集中调度等多种方式,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宣传力度,精选典型案例。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能力。

作者: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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