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药政信息 >> 政策动向 >> 内容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简化

时间:2024/5/6 21:36:14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简化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简化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作出要求。

《公告》指出,《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在我国生效实施,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涉及的境外生产厂商资质证明文件、上市销售证明文件、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文件、委托书(协议)等,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公约》缔约国出具的上述文件,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但中国外交部公布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注释中注明不适用的除外。

作者: 来源:新华网

声明:

本网站部分转载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广州医药行业协会|5A级社会组织(www.gzppa.org)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56号一楼 电话/传真:020-66281015 邮编:510130 电子邮箱:GZ_PPA@126.com
  • 粤ICP备16110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