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立法计划,全年立法项目共36部。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食药监总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以2020年基本建成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为目标,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立法程序规定》,制定2018年立法计划,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
全年立法计划中,有关法律3部,包括继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出台;继续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部分药品专利期补偿制度试点和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决定》出台;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改草案送审稿,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审议。法规3部,包括推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加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改进程,力争第一季度向国务院报送修正案草案;继续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出台。规章31部,包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修订食品类配套规章12部;按照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类规章15部;为加快食品药品法治建设,制修订综合类规章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