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药政信息 >> 政策动向 >> 内容

大批中药将改名!风油精、云南白药保住了!

时间:2018/1/26 12:41:17 作者: 来源:赛柏蓝

     医药网11月29日讯 昨日(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同时下发《关于规范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通知》。  

    国家局要求,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后受理的中药新药应根据此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命名,而对已上市的药品违反命名原则的要进行规范。

    这也就是说,有不少中成药或将面临强制改名,这对于中成药企业来说可是大事!

    中药命名有三大原则

    早在今年1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发布《公开征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当时就引起业界的轰动。

    如今正式颁布的《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由意见稿的四条命名基本原则,修改为三条,分别是:

    (一)“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原则

    (二)“规范命名,避免夸大疗效”原则

    (三)“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原则

    其中,“科学简明,避免重名”原则中有一项规定,不应采用低俗、迷信用语。究竟什么字眼会被定义为“低俗”或是“迷信”呢?这一点挺让人疑惑的。举个例子,像电影中的一日丧命散、含笑半步颠,这种算吗?

    众多中成药面临强制改名!

    根据《总局关于规范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通知》,下列情形的中成药名称必须更名:

    1.明显夸大疗效,误导医生和患者的;

    2.名称不正确、不科学,有低俗用语和迷信色彩的;

    3.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不同,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而处方不同的。

    在“规范命名,避免夸大疗效”原则中,明确要求:

    1.一般不应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或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命名。

    2.不应采用代号、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命名。如:X0X、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3.不应采用现代医学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相关用语命名。如:癌、消炎、降糖、降压、降脂等。

    4.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强力、速效、御制、秘制以及灵、宝、精等(名称中含药材名全称及中医术语的除外)。

    很多人感到疑惑,为什么在中成药命名上,写“降糖”、“降压”、“降脂”不行,“补气”、“补血”、“补肾”就可以?

    尤其是“强力”、“速效”、“御制”、“秘制”、“灵”、“宝”、“精”等,目前市面上含有上述关键词的药品不在少数吧。我们常见的云南白药、风油精、鼻炎灵、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心宝丸……这些常见的家居常备药,都要改名了?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老字号”中药首当其冲,药品名称对于中药品牌而言极其重要。例如具有百年历史的云南白药,若再不能用“云南”这个地名来命名,这个中药品牌就要被毁了。

   幸好,《总局关于规范已上市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的通知》带来了好消息。

   按照规定,下列情形的中成药名称尽管与技术指导原则不符,但是这些品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已经形成品牌,公众普遍接受,可不更名:

    1.药品名称有地名、人名、姓氏的;

    2.药品名称中有“宝”“精”“灵”等的。

    这条规定,给众多中药企业,尤其是老字号品牌,带来了曙光。云南白药、风油精等家喻户晓的常用药,终于可以不用改名了!

   一大批药企将遇难题

    中成药名称不规范问题由来已久。对于一些市场紧俏的中成药,药企常常蜂拥而上。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数据,含有“避免暗示、夸大疗效”原则的关键词的中成药共有5326条批文,还不包括其余原则的,如果这其中大部分都要改名的话,这将是一项很庞大的工程。

    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显示,2015年,中国中药工业总产值7866亿元,占医药工业总产值近1/3。庞大的产业规模,若一大批中药品种都要改名,对医药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

    此前,《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请留住中药“老字号”(不吐不快)》的文章表示,如果大量中成药经典产品被迫改名,中医真有可能亡于药。其结果不只是“改名换姓”,甚至有可能把中成药的“性”和“命”都改掉。

    按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中成药批准更名之后,给予2年过渡期(以新名称公布之日起计),过渡期内采取新名称后括注老名称的方式,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适应。

    这是不失为一个过渡的好办法,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属于我们民族的瑰宝都能被留下,未来,中药也能乘着政策的东风,发展得越来越好。


作者: 来源:赛柏蓝

声明:

本网站部分转载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广州医药行业协会|5A级社会组织(www.gzppa.org)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56号一楼 电话/传真:020-66281015 邮编:510130 电子邮箱:GZ_PPA@126.com
  • 粤ICP备16110422号